第二十三章家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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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煜在王家庄住下来的第三天,王战终于忍不住问他:“你不回京城了?”
“不回了。”萧煜正蹲在猪圈边,帮着王玥给猪添食。他换了一身粗布短褐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。若不是那张过分英俊的脸和周身掩不住的矜贵气质,看着倒真有几分像庄稼汉了。
“那你的王府呢?你的封地呢?你的手下呢?”王战一连串追问。
“王府有管家,封地有属官,手下有老赵。”萧煜往猪槽里倒了一桶食,语气平淡,“没有我,他们也转得起来。”
王战张了张嘴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。他总觉得,一个王爷跑来他家养猪,这事儿怎么想怎么离谱。但看萧煜那副泰然自若的样子,仿佛他天生就该蹲在猪圈边喂猪似的。
“行了行了,别围着了。”王玥端着木盆从厨房出来,把洗完的衣服晾在绳子上,“该干嘛干嘛去。萧煜,你把那捆柴劈了,下午要用的。”
“好。”萧煜站起身,拍了拍手上的灰,走向柴堆。
王战看着萧煜顺从地拎起斧头开始劈柴,嘴巴张得更大了。他转头看向王睿,压低声音问:“他是不是被什么附身了?”
王睿头也不抬,继续翻看手里的书:“附身的可能性为零。根据我的观察,他这是心甘情愿的。”
“心甘情愿来咱们家劈柴喂猪?”
“嗯。”王睿推了推眼镜,“这就叫——爱情使人盲目。”
王战:“……”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。
萧煜劈柴的动作很利落。他显然对这种体力活并不陌生——或者说,以他的身手,劈柴实在是大材小用。每一斧头下去,木柴都整齐地裂成两半,断面平滑,毫不费力。
王玥晾完衣服,端了碗凉茶走过来,递给他:“歇会儿,喝口水。”
萧煜接过碗,仰头喝了几口。茶水是用灵泉水泡的,加了少许蜂蜜,清甜解暑。他喝完,用袖子擦了擦嘴角,又把碗递还给她:“还要。”
王玥忍不住笑了:“你倒是不客气。”
“跟你,不必客气。”
王玥的脸微微一红,转身又去倒了一碗。
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淌着。
萧煜真的在王家庄住了下来,像一个普通的庄稼汉一样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他跟着王铮和王战下地干活,跟着张老伯学习农事,跟着王睿摆弄那些实验田里的新品种。他学得很快,不到半个月,已经能熟练地使唤那头黄牛犁地了。
“萧兄弟学东西真快。”张老伯由衷地赞叹,“老汉种了一辈子地,犁地的手法还不如他利索。”
“他以前是带兵打仗的。”王战在一旁解释,“带兵和犁地,大概差不多吧——都是指挥一堆东西往前冲。”
张老伯虽然没太听懂这个比喻,但还是连连点头。
村里人渐渐都知道,王家庄来了个远房的亲戚,姓萧,长得一表人才,干活也是一把好手。有人打听他娶没娶亲,被王玥听见了,当天晚上吃饭时,她的筷子把碗敲得叮当响。
“怎么了?”萧煜问她。
“没什么。”王玥低头扒饭,“就是觉得今天的菜有点咸。”
林婉容看了看那盘清淡的炒青菜,又看了看女儿微红的耳根,什么都没说,只是笑着摇了摇头。
七月中旬,实验田里的第一批新品种水稻抽穗了。
王睿蹲在田边,仔细观察着稻穗的形态和饱满度,在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数据。萧煜也蹲在一旁,偶尔问几句,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竟聊得十分投机。
“这一批的杂交优势很明显。”王睿指着其中一垄,“穗长粒多,抗倒伏能力也强。如果能稳定遗传,产量至少能提高三成。”
“三成?”萧煜的目光微微一凝,“若能推广至北境……”
“现在还不行。”王睿摇了摇头,“这只是第一代,性状还不稳定。至少需要再筛选三到五代,才能获得稳定的优良品种。而且北境的气候和土壤与这里差异很大,可能需要因地制宜地调整育种方向。”
“需要多久?”
“顺利的话,两到三年。”
萧煜沉默了片刻,点了点头:“我等得起。”
王玥蹲在不远处,假装在拔草,实则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。听到“两到三年”时,她的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。
两到三年。
也就是说,他至少还会在这里待两到三年。
足够了。
她低下头,继续拔草,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藏不住。
傍晚收工时,萧煜走到她身边,递给她一捧野花——是路边随手摘的,黄的白的紫的,扎成一束,用草茎绑着,倒也清新可爱。
“路过看见的,想着你应该喜欢。”
王玥接过那束野花,低头闻了闻。花香淡淡的,混着青草的气息,是她喜欢的味道。
“谢谢。”她轻声说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两人身上,将他们并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
远处,王战趴在猪圈边,对身旁的王睿说:“我又觉得我被什么东西闪到了眼睛。”
王睿头也不抬:“习惯就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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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回了。”萧煜正蹲在猪圈边,帮着王玥给猪添食。他换了一身粗布短褐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。若不是那张过分英俊的脸和周身掩不住的矜贵气质,看着倒真有几分像庄稼汉了。
“那你的王府呢?你的封地呢?你的手下呢?”王战一连串追问。
“王府有管家,封地有属官,手下有老赵。”萧煜往猪槽里倒了一桶食,语气平淡,“没有我,他们也转得起来。”
王战张了张嘴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。他总觉得,一个王爷跑来他家养猪,这事儿怎么想怎么离谱。但看萧煜那副泰然自若的样子,仿佛他天生就该蹲在猪圈边喂猪似的。
“行了行了,别围着了。”王玥端着木盆从厨房出来,把洗完的衣服晾在绳子上,“该干嘛干嘛去。萧煜,你把那捆柴劈了,下午要用的。”
“好。”萧煜站起身,拍了拍手上的灰,走向柴堆。
王战看着萧煜顺从地拎起斧头开始劈柴,嘴巴张得更大了。他转头看向王睿,压低声音问:“他是不是被什么附身了?”
王睿头也不抬,继续翻看手里的书:“附身的可能性为零。根据我的观察,他这是心甘情愿的。”
“心甘情愿来咱们家劈柴喂猪?”
“嗯。”王睿推了推眼镜,“这就叫——爱情使人盲目。”
王战:“……”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。
萧煜劈柴的动作很利落。他显然对这种体力活并不陌生——或者说,以他的身手,劈柴实在是大材小用。每一斧头下去,木柴都整齐地裂成两半,断面平滑,毫不费力。
王玥晾完衣服,端了碗凉茶走过来,递给他:“歇会儿,喝口水。”
萧煜接过碗,仰头喝了几口。茶水是用灵泉水泡的,加了少许蜂蜜,清甜解暑。他喝完,用袖子擦了擦嘴角,又把碗递还给她:“还要。”
王玥忍不住笑了:“你倒是不客气。”
“跟你,不必客气。”
王玥的脸微微一红,转身又去倒了一碗。
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淌着。
萧煜真的在王家庄住了下来,像一个普通的庄稼汉一样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他跟着王铮和王战下地干活,跟着张老伯学习农事,跟着王睿摆弄那些实验田里的新品种。他学得很快,不到半个月,已经能熟练地使唤那头黄牛犁地了。
“萧兄弟学东西真快。”张老伯由衷地赞叹,“老汉种了一辈子地,犁地的手法还不如他利索。”
“他以前是带兵打仗的。”王战在一旁解释,“带兵和犁地,大概差不多吧——都是指挥一堆东西往前冲。”
张老伯虽然没太听懂这个比喻,但还是连连点头。
村里人渐渐都知道,王家庄来了个远房的亲戚,姓萧,长得一表人才,干活也是一把好手。有人打听他娶没娶亲,被王玥听见了,当天晚上吃饭时,她的筷子把碗敲得叮当响。
“怎么了?”萧煜问她。
“没什么。”王玥低头扒饭,“就是觉得今天的菜有点咸。”
林婉容看了看那盘清淡的炒青菜,又看了看女儿微红的耳根,什么都没说,只是笑着摇了摇头。
七月中旬,实验田里的第一批新品种水稻抽穗了。
王睿蹲在田边,仔细观察着稻穗的形态和饱满度,在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数据。萧煜也蹲在一旁,偶尔问几句,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竟聊得十分投机。
“这一批的杂交优势很明显。”王睿指着其中一垄,“穗长粒多,抗倒伏能力也强。如果能稳定遗传,产量至少能提高三成。”
“三成?”萧煜的目光微微一凝,“若能推广至北境……”
“现在还不行。”王睿摇了摇头,“这只是第一代,性状还不稳定。至少需要再筛选三到五代,才能获得稳定的优良品种。而且北境的气候和土壤与这里差异很大,可能需要因地制宜地调整育种方向。”
“需要多久?”
“顺利的话,两到三年。”
萧煜沉默了片刻,点了点头:“我等得起。”
王玥蹲在不远处,假装在拔草,实则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。听到“两到三年”时,她的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。
两到三年。
也就是说,他至少还会在这里待两到三年。
足够了。
她低下头,继续拔草,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藏不住。
傍晚收工时,萧煜走到她身边,递给她一捧野花——是路边随手摘的,黄的白的紫的,扎成一束,用草茎绑着,倒也清新可爱。
“路过看见的,想着你应该喜欢。”
王玥接过那束野花,低头闻了闻。花香淡淡的,混着青草的气息,是她喜欢的味道。
“谢谢。”她轻声说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两人身上,将他们并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
远处,王战趴在猪圈边,对身旁的王睿说:“我又觉得我被什么东西闪到了眼睛。”
王睿头也不抬:“习惯就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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